18 驗收
18.1 一般規定
18.1.1 二次供水工程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聯合驗收。
18.1.2 供水企業負責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二次供水監督管理工作。在不影響工程正常建設的情況下,供水企業可按相關規范標準對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過程和建設內容進行質量監督,對建設和施工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和規范行為的,應明確提出整改要求,并報建設、供水、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建設單位配合供水企業的相關質量監督工作并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18.1.3 建設單位對違規的項目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未獲得供水企業審核通過的,不予通過驗收。
18.1.4 供水工程安裝調試檢驗完成后,應按以下要求組織竣工驗收:
——工程質量按GB 50268、GB 50242、GB 50300及本規范進行驗收;
——設備安裝按GB 50231規定進行驗收;
——電氣工程安裝按JGJ 46、GB 50254和GB 50303規定進行驗收。
18.2 驗收要求
18.2.1 竣工驗收時應重點檢查下列項目:
——電源的可靠性;
——水泵機組運行狀況和揚程、流量等參數;
——供水管網水壓達到設定值時,系統的可靠性;
——管道、管件、設備的材質與設計要求的一致性。
18.2.2 供水工程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提供以下文件資料:
——施工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文件;
——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工程所包括設備、材料的合格證、質???、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涉水產品的衛生許可;
——系統試壓、沖洗、消毒、調試檢查記錄;
——水質檢測報告;
——環境噪聲監測報告;
——工程質量評定表。
18.2.3 驗收隱蔽工程,應填寫中間驗收記錄表。
18.2.4 竣工驗收時,應核實竣工驗收資料,并進行必要的復驗和外觀檢查,同時填寫竣工驗收報告。
18.2.5 “一戶一表”工程應與建筑給水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必要時也可作為單項工程進行驗收。
18.2.6 水池、水箱應做滿水試驗,靜置24小時觀察,不滲漏。水池使用3年以上的應采用容積法進行漏水檢查試驗。
18.2.7 新裝給水管道工程和二次供水水質各項指標應符合GB5749的規定。供水水樣的采集、保存、運輸和檢驗應符合GB/T5750的規定。
18.3 驗收程序
18.3.1 驗收程序:
——工程資料驗收;
——現場驗收;
——出具驗收報告。
18.3.2 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將有關設計、施工及驗收的文件和技術資料立卷歸檔。
19 運行與維護
19.1 一般規定
19.1.1 承擔二次供水運行維護的單位要嚴格按照安全運行、衛生管理、治安保衛等有關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設施維護、清洗消毒、數值檢測持證上崗、檔案管理、應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
19.1.2 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維護與管理應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
19.1.3 運行管理維護人員應持有健康證明。
19.1.4 二次供水服務單位應結合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特點,制定二次供水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19.1.5 二次供水應急預案應包括停水應急預案,爆管搶修應急預案、水質污染應急預案、投毒應急預案、反恐應急預案等。
19.1.6 遇到水質污染、市政管網水量供給不足、發生自然災害、泵房淹沒、機電設備重大故障、供電系統出現故障、恐怖襲擊等影響正常供水服務的突發性事件,二次供水服務單位應按二次供水應急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提供服務。
19.1.7 應急事件發生后,應對其進行后續評估,并立即采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再發生。
19.1.8 泵房的集水坑和排水溝應定期清理消毒。
19.2 運行
19.2.1 運行管理人員應定期巡檢設施運行及室外埋地管網,嚴禁在泵房、水池(箱)周圍堆放雜物,不得在管線上壓、埋、圍、占,及時制止和消除影響供水安全的因素。
19.2.2 二次供水運行管理單位應定期對水質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應進行公示。
19.2.3 二次供水設施巡檢應符合下列規定:
——應制定巡檢計劃。巡檢時,應首先觀察泵房外部環境,查看門窗是否完好;
——檢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排風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檢查供水工藝系統設施有無變形、泄漏;
——檢查各種儀表運轉是否正常,各種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發現系統壓力變化異常時,應及時分析調整;
——檢查水泵機組,仔細辯聽水流聲、電磁噪聲、機械噪聲等運行中的聲響對機組產生的異常噪聲做出判斷;
——檢查消毒滅菌裝置的工作狀態及故障指示;
——查看水箱液位指示及波動情況;
——檢查進、出水閥門(含閥門井)及管道。
19.2.4 貯水及水處理設施運行應符合下列規定:
——委托依法設立的清洗消毒機構對二次供水儲水設施定期進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委托水質檢測機構進行二次供水水質檢測(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中含清洗消毒后的水質檢測);
——水池(箱)所使用的消毒劑應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不需要許可的應有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水池(箱)周圍10m以內不應有滲水坑,不應有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m內不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水池(箱)應當加蓋上鎖,加網罩,設隔離護欄,鑰匙由專人保管;
——水池(箱)應有液位控制裝置和壓力變送器,超高液位時應自動報警、超低液位時應自動停機。
19.2.5 水池(箱)房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水池(箱)人孔必須加蓋,封閉嚴密;
——水池(箱)溢流管,宜采用水平喇叭口集水:溢流管出口應設置耐腐蝕材料濾網的防蟲網罩,并應與排水系統有不小于2m的空氣間隙,不得直接連接;
——每月應定期檢查排水暢通情況,有無堵塞現象。汛期應在汛前、雨前、雨后增加檢查,保證排水通暢。
9.2.6 水泵運行應符合下列規定:
——進水水位不應低于規定的最低水位;
——除水泵機械密封及其他無泄漏密封外,填料室應有水滴出。
19.2.7 泵房的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每月應定期檢查泵房內的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統、消毒設施設備、各類儀表、閥門井等,保證閥門井蓋不缺失、閥門不漏水:自動排氣閥、倒流防止器等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泵房內應保持干凈、整潔、通風。嚴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蝕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物品;
——非值班人員需要進入泵房,應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值班人員陪同;
——水泵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并應放置在方便取用處;
——水泵房應保持鎖閉狀態,鑰匙由值班人員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19.2.8 疊壓(無負壓)供水設備運行應符合下列規定:
——疊壓(無負壓)供水應根據當地供求和用水實際情況,確定有效防止影響供水管道水力工況的技術措施和可靠的防負壓控制系統;
——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可以檢查無負壓供水設備的實際運行的工況。
19.2.9 供水管道運行應符合下列規定:
——二次供水管道應有標識;
——維修人員應熟悉供給水系統,檢查供給水管道及閥門的使用情況,注意地層有無漏水、滲水、積水等異常情況。如發現有上述現象,應及時明原因并做出相應處理;
——管道應安裝牢固,控制閥門啟用靈活、無滴漏。水壓試驗及保溫、防腐措施應符合GB50242的規定。
19.2.10 運行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改已設定的運行控制參數。
19.2.11 控制系統應顯示故障信號,并宜顯示運行狀況信號,其中可包括水泵運行、泵前水位、供水壓力、水量、電源、電流和變頻頻率等。
19.2.12 控制系統應采用可靠安全接地保護措施,符合相應技術標準要求。
19.2.13 根據設計運行模式,水泵及其配套設備控制應采取就地控制、遠程控制及自動控制的方式。
19.2.14 水池和水箱應有可靠的溢出報警和水位傳輸設施及其控制設備。
19.2.15 加壓設備和消毒設備應有滿足設備安全運行的電源和可靠的配電系統,應符合GB50055的規定。
19.2.16 加壓系統斷水或供水不足以及系統供水超壓時,應有自動報警和停機保護功能,當恢復正常時,應自動啟動,進行供水。
19.2.17 泵房宜安裝紅外報警系統,在入口處設紅外探頭,有人入侵時,報警箱應能發出聲光報警,且上傳信號至管理部門。
19.3 維護
19.3.1 二次供水設施維護應每半年一次,并應記錄及建立臺賬。
19.3.2 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知識和技能:
——各項管理制度、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和工藝流程,熟悉各項技術指標和參數;
——生活飲用水衛生相關法規和知識;
——維修、保養相關技術知識和要求;
——具備二次供水設施設備運行、維保、維修和應急處置相應技能,能及時發現并排除故障隱患的能力。
19.3.3 二次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應及時搶修,盡快恢復供水。
19.3.4 應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視。如發生占壓應及時勸阻、拆除。
19.3.5 根據管道材質及使用情況,應有計劃的進行老舊管網改造。
19.3.6 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壓力表、壓力容器、電接點壓力表、絕緣電阻測量儀、接地電阻測量儀、用于計量電表等特種設備或計量器具進行檢測、校準。
19.3.7 維護保養應包括下列內容:
——貯水設施;
——動力設施;
——水處理設施;
——無負壓(疊壓)供水設施;
——管路及附件。
19.3.8 二次供水貯水設施維護應按照下表執行。
表7 貯水設施維護內容及要求
檢查內容 |
維護要求 |
通氣孔、溢流管、泄水管 |
暢通 |
水箱人孔 |
啟閉狀況、嚴密性和封閉措施正常、完好 |
水箱內部 |
無微生物滋生和雜質沉淀 |
水箱液位浮球閥 |
無松動和損壞 |
水箱液位檢測顯示裝置 |
完好,顯示準確 |
壓力水容器防負壓裝置 |
完好 |
壓力水容器運行壓力 |
正常 |
設施基礎 |
無損壞和沉降 |
19.3.9 二次供水動力設施維護應按照下表執行。
表8 二次供水動力設施維護內容及要求
檢查內容 |
維護要求 |
水泵機組外露零件 |
應無銹蝕、漏水、漏油、漏電 |
軸承 |
應保持潤滑 |
水泵機組外殼 |
接地良好牢固、不得有氧化或腐蝕現象 |
|
三相電流平衡,軸承冷卻系統有效 |
對地絕緣電阻 |
測量值應符合規定值 |
機組噪聲 |
符合規定值,無異響 |
19.3.10 二次供水水處理設施維護應按照下表執行。
表9 二次供水水處理設施維護內容及要求
檢查內容 |
維護要求 |
紫外線照射強度 |
及時清洗石英套管 |
紫外線照射累計使用時間 |
應按規定更換燈管 |
紫外線套筒 |
無滲漏、銹蝕 |
表9(續)
檢查內容 |
維護要求 |
紫外線照射強度 |
及時清洗石英套管 |
紫外線照射累計使用時間 |
應按規定更換燈管 |
紫外線套筒 |
無滲漏、銹蝕 |
臭氧冷卻水箱 |
無缺水 |
臭氧發生器 |
運行正常、無泄漏 |
曝氣頭 |
通暢,曝氣均勻 |
電氣元件及線路 |
完好、可靠 |
19.3.11 二次供水設施管路及附件維護應按照下表執行。
表10 二次供水設施管路及附件維護內容及要求
檢查內容 |
維護要求 |
過濾器 |
清潔、通暢、狀態良好 |
閥門 |
密封完好,啟閉靈活,表面無油污、銹蝕 |
倒流防止器 |
無泄漏或損壞 |
軟接頭、膠圈、墊片等塑料橡膠制品 |
無老化變質 |
排水管道 |
通暢 |
電動(磁)閥門 |
限位開關及手動與電動聯鎖裝置完好、可靠 |
管道支架、管卡 |
牢固無松動 |
監測儀表 |
測量值可靠、無異常 |
19.3.12 控制系統日常巡檢應符合下列規定:
——信號燈正常顯示;
——配電盤上各種檢測儀表正常顯示;
——配電盤通風狀況良好,無堵塞;
——配電控制盤無異常氣味。
19.3.13 控制系統定期維護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季節性保養宜安排在夏季或冬季換季之前;
——檢查電控柜的接地和接零性能,電機的絕緣電阻不小于5MΩ;
——對電控柜和電控設備除塵清掃;
——控制電路顯示接插件應無松動、裂紋、破損及變形;
——采用專業儀器,檢查電器元件的接線端子溫升應在正常范圍內;
——檢查電器元件觸頭可靠動作,無卡阻現象;
——檢查電器元件端子接線無松動;
——檢查全部接線端子接地良好,無松動;
——監測儀表應正確、清晰顯示;
——電控柜通風扇(如有)應正常運轉,通風孔無堵塞。
19.3.14 控制系統維修應符合下列規定:
——控制系統的維修或更換均應在斷電情況下進行;
——控制柜主進線開關更換時,所更換斷路器的型號應與斷路器保持一致,斷路器的整定電流值應與原斷路器保持一致;
——控制系統繼電保護元件發生異常時,應及時更換電器元件,所更換電器元件的規格、技術參數應與原元件一致;
——控制柜電源指示燈如更換,所更換指示燈的規格、技術參數、顏色應與原指示燈保持一致;
——采用專業儀器發現接線端子溫升過高時,應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查,觸頭松動時應進行緊固。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表
表A.1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表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給水工程質量驗收表
表B.1 給水工程質量驗收表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管道消毒記錄表
表C.1 管道消毒記錄表
附錄D
(資料性附錄)
管道工程消毒沖洗合格證明
表D.1 管道工程消毒沖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