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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2

                  發布時間:2022-01-27  閱讀量:3496

                  10 管材及配件

                  10.1 一般規定

                  10.1.1 二次供水系統采用的管材、配件應符合現行產品標準的要求。

                  10.1.2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10.1.3 二次供水管道及附件應采用耐腐蝕、壽命長、水頭損失小、安裝方便、便于維護、衛生環保的產品,并應符合相應的壓力等級。

                  10.2 管材及配件的選擇

                  10.2.1 生活用水給水系統采用的管材、配件宜按供水企業要求作藍色色標標明二次供水字樣。

                  10.2.2 高層建筑立管不得使用PP-R、PE、PEX、UPVC等給水塑料管。

                  10.2.3 陽光可直接照射到的明裝管道不得采用PP-R、PE、PEX、UPVC等給水塑料管。

                  10.2.4 新建室外埋地給水管道應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及安裝環境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管材及配套管件,不同管徑的管材及配件材料宜按下表確定。

                  表3  不同管徑室外埋地管道的管材及配件材料選用

                  管徑

                  mm

                  選用管材及配件名稱

                  相關標準

                  DN<100

                  a內襯不銹鋼復合鋼管

                  CJ/T 192

                  不銹鋼給水管及配件

                  GB/T 12771

                  外鍍鋅內涂(襯)塑給水復合鋼管及配件

                  CJ/T 120

                  內外涂環氧給水復合鋼管及配件

                  CJ/T 120

                  鋼網骨架PE復合管及配件

                  CJ/T 189

                  100≤DN≤300

                  內襯不銹鋼復合鋼管

                  CJ/T 192

                  不銹鋼給水管

                  GB/T 12771

                  表3(續)

                  管徑

                  mm

                  選用管材及配件名稱

                  相關標準

                  100≤DN≤300

                  a球墨鑄鐵管及配件

                  GB/T 13295

                  鋼網骨架PE復合管及配件

                  CJ/T 189

                  300<DN≤1200

                  a球墨鑄鐵管及配件

                  GB/T 13295

                  螺旋焊或卷制直縫焊鋼管及配件

                  GB 50268

                  a標記的產品為該類管徑產品中推薦的首選產品。

                  10.2.5 給水立管管材及配件材料的選用宜按下表確定。

                  表4  給水立管管材及配件材料的選用

                  管徑

                  mm

                  選用管材及配件名稱

                  相關標準

                   

                  15≤DN≤300

                   

                  a不銹鋼給水管

                  GB/T 12771

                  紫銅管及配件

                  CJ/T 117

                  內外涂環氧給水復合鋼管及配件

                  CJ/T 120

                  外鍍鋅內涂(襯)塑給水復合鋼管

                  CJ/T 120

                  內襯不銹鋼復合鋼管

                  CJ/T 192

                  a 標記的產品為該類管徑產品中推薦的首選產品。

                  10.2.6 泵房內管道及管件材質應采用S30408或以上等級的不銹鋼。

                  10.2.7 給水管件應采用與管材相應的材質,管件的公稱壓力不得小于該管道系統的工作壓力,選擇合理的連接形式。

                  10.2.8 不銹鋼管道連接可采用法蘭連接、溝槽卡箍式連接和螺紋連接。不得采取現場焊接連接方式。

                  10.2.9 新建工程及有條件的改(擴)建工程的配水立管或表后立管應敷設于建筑物內樓梯、管井、設備房等公共部位,因條件限制需敷設于建筑物外立面時,應有防曬隔熱措施。當安裝于公共管道豎井時每層應設檢修門,并預留足夠的維修空間。

                  10.2.10 給水管道及附件中所用橡膠密封圈應為食品級橡膠材料,其衛生指標應符合GB 4806.1的規定。

                  11 閥門

                  11.1 材質

                  11.1.1 應選用關閉靈活、耐腐蝕、耐壓、使用壽命長的閥門。

                  11.1.2 閥門應選用閘閥、球閥或蝶閥。閥體、閥板應采用不低于球墨鑄鐵(QT450-10)理化性能材料或不低于S30408不銹鋼材料制作;閥桿采用不低于20Cr13(代號S42020)或06Cr19Ni10(S30408)制作。

                  11.2 閥門的設置

                  11.2.1 閥門應設置在易操作和方便檢修的位置。

                  11.2.2 室外埋地敷設閥門宜設置在閥門井內或采用閥門套筒。

                  11.2.3下列部位應設置控制閥門:

                  ——環狀管段分段處;

                  ——從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始端;

                  ——水表前、后端;

                  ——自動排氣閥、泄壓閥、壓力表等附件前端,減壓閥與倒流防止器前、后端;

                  ——二次供水引入樓內的立管的起始端。

                  11.2.4 下列部位應設置自動排氣閥:

                  ——間歇式使用的給水管網的末端和最高點;

                  ——管網有明顯起伏管段的峰點;

                  ——給水加壓裝置直接供水時,其配水管網的最高點;

                  ——減壓閥后管網最高處宜設置自動排氣閥。

                  11.2.5 減壓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減壓閥的公稱直徑應與管道管徑相一致;

                  ——減壓閥前應設閥門和過濾器;需要拆卸閥體才能檢修的減壓閥,應設管道伸縮器或軟接頭;檢修時閥后水會倒流時,閥后應設閥門;

                  ——干管減壓閥節點處的前后應裝設壓力表,支管減壓閥節點后應裝設壓力表;

                  ——比例式減壓閥宜垂直安裝,可調式減壓閥宜水平安裝;

                  ——設置減壓閥的部位,應便于管道過濾器的排污和減壓閥的檢修,地面宜有排水設施;

                  ——減壓閥后配水件處的最大壓力應按減壓閥失效情況下進行校核,其壓力不應大于配水件的產品標準規定的水壓試驗壓力。

                  11.2.6 止回閥適用于水表后和旁通管上,或二次加壓設備后端,防止水體回流影響水表計量和加壓設備。

                  11.2.7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壞器及過濾器的設置應符合GB50015的具體要求。

                  11.3 閥門及附件的標準和選擇

                  11.3.1 DN65(含)以下的閥門應符合以下規定:

                  ——入戶水表前或表后應采用閘閥控制;

                  ——宜采用旋啟式或彈簧活塞式止回閥?;蜻x用止回閥與閘閥一體設計的閥門;

                  ——水表前應安裝鎖閉型閘閥;

                  ——球閥可用于入戶水表的表后控制;

                  ——電磁閥宜與智能型或集抄型水表系統配套使用,達到自動或遠程控制閥門啟閉的功能;

                  ——排氣閥用于管道內氣體排放,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11.3.2 DN65以上的閥門應符合以下規定:

                  ——80≤DN≤300的管道控制閥門,應采用彈性軟密封閘閥,并應符合CJ/T 216的規定;

                  ——DN300以上的管道控制閥門,或高層建筑室內管道的部分控制閥門,并應符合GB/T 12238的規定。

                  11.3.3 閥門噴涂應采用環氧樹脂噴涂工藝。

                   

                  12 水表及給水管道井(水表井)

                  12.1 一般規定

                  12.1.1 不同給水系統應獨立安裝市政給水總表計量。

                  12.1.2 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應采用具有遠傳功能的智能水表。

                  12.2 水表設置

                  12.2.1 水表安裝位置應以準確計量、便于抄表、不易損壞及方便維護管理為原則。

                  12.2.2 高層建筑入戶水表應設置于管道井(水表井)中,必須符合安全抄表及檢修的原則。

                  12.2.3 建筑消防水池(箱)由生活給水系統補水時,應在水池(箱)進水管設置用戶水表。

                  12.2.4 注冊水表應在建筑物的首層或給水管道井(水表井)內集中設置。

                  12.2.5 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各公共衛生清潔用水、消防用水、居住小區綠化澆灌等非居民生活用水需從生活給水管取水時應單獨設置用戶水表。

                  12.2.6 入戶水表組須由(不僅限于)下列附件依次串聯組成:表前閥門、表前直管段、水表、表后直管段、止回閥、表后閥門。

                  12.2.7 表前閥門前宜安裝伸縮節(活接)。

                  12.2.8 水表的表前直管段和表后直管段的長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若水表生產廠家有注明也可按廠家要求適當調整。

                  表5  水表前、后直管段長度的要求

                  水表口徑

                  mm

                  20

                  25

                  40

                  50

                  80

                  100

                  150

                  200

                  水表前直管段

                  m

                  0.2

                  0.25

                  0.4

                  0.5

                  0.8

                  1.0

                  1.5

                  2.0

                  水表后直管段

                  m

                  0.1

                  0.15

                  0.2

                  0.25

                  0.4

                  0.5

                  0.75

                  1.0

                  12.2.9 水表質量及技術要求。

                  ——水表質量及技術要求應符合GB/T 778.1要求。

                  ——生產廠家必須具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CMC)和生產許可證(XK)標志,水表涉水部件須取得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證明。

                  ——水表材料應符合GB/T 778.1。

                  ——水表在安裝使用前必須經法定檢定機構或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貼有強檢合格證標志。

                  ——水表尺寸宜按下表新標準推薦尺寸選用。

                  表6  水表新標準推薦尺寸                        單位為毫米

                  口徑

                  15

                  165

                  98

                  104

                  20

                  195

                  98

                  106

                  1)同類不同廠家的水表可實現互換。

                  2)水表始動流量

                  DN15口徑:小于6 L/h;

                  DN20口徑:小于10 L/h。

                  3)量程比:Q3/Q1≥80。

                  12.3 智能水表

                  12.3.1 智能水表應用系統具有接收和貯存數據、分析數據、報警等功能。

                  12.3.2 無線傳輸水表的電池在正常使用狀態下應保證使用6年以上。

                  12.3.3 防水等級達到IP68。

                  12.4 給水管道井(水表井)

                  12.4.1 住宅建筑應在建筑物內公共部位設置管道井安裝水表及公共管道,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管道井平面凈空不應小于1200mm×700mm(不含其他管道所占空間);

                  ——管道井須每層設外開檢修門,管道井門檻高度不宜超過3m,檢修門的高寬不得小于1200mm×650 mm,并須上鎖,井內的維修人員工作通道凈寬度不宜小于0.6 m;

                  ——管道井內水表的安裝高度宜高于底板400mm~800mm,并應設置安裝檢修平臺,多只水表并列安裝時,水表中心間距不應小于0.20 m,最上層水表離地面高度不應超過1.5 m;

                  ——給水立管管中心至管井內墻面距離不小于160mm,管道井內其它管道與給水立管管中心的間距不小于300mm。與其他管道合用的管道井,應滿足水表及供水管道的安裝及維護要求;

                  ——管道井設計應考慮水表及供水管道的防曬、防淹;

                  ——管道井的井壁和門的耐火極限及管道井的豎向防火墻應符合消防規范的規定。

                  12.4.2 遠程抄表系統應按“一戶一表、集中抄表到戶”的原則將抄表裝置設在建筑首層,計量水表安裝在相應層的管道井內。

                  12.4.3 采用遠程抄表系統時,每根上樓給水立管的頂端應設排氣閥。

                   

                  13 水質保障

                  13.1 一般規定

                  13.1.1 二次供水設施不應對水質產生污染。

                  13.1.2 二次供水設施設置水箱時,必須設置消毒設備對水箱儲水進行消毒,并保證消毒效果。

                  13.2 二次供水設施水質保障

                  13.2.1 生活飲用水不得因管道回流而受污染,應按GB 50015要求采用空氣間隙、倒流防止器或真空破壞器等方式防止回流污染。

                  13.2.2 二次供水設施應設置余氯、濁度、pH水質在線監測儀表。

                  13.2.3 從生活飲用水管網向下列水池(箱)補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向消防等其他非供生活飲用的貯水池(箱)補水時,其進水管口最低點高出溢流邊緣的空氣間隙不應小于150mm;

                  ——向中水、雨水回用水等回用水系統的貯水池(箱)補水時,其進水管口最低點高出溢流邊緣的空氣間隙不應小于進水管管徑的5倍,且不應小于150mm。

                  13.2.4 埋地式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周圍10m以內,不得有化糞池、污水處理構筑物、滲水井、垃圾堆放點等污染源;周圍2m以內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13.2.5 建筑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及生活給水設施,不應設置于與廁所、垃圾間、污(廢)水泵房、污(廢)水處理機房及其他污染源毗鄰的房間內;其上層不應有上述用房及浴室、盥洗室、廚房、洗衣房和其他產生污染源的房間。

                  13.2.6 在二次供水管道設計中,應設計用于管道清洗、放水的閥門和防盜水的保護措施。

                  13.3 消毒

                  13.3.1 二次供水設施的水池(箱)應設置消毒設備。

                  13.3.2 消毒設備應采用合格成套設備,安全、衛生、環保,便于安裝檢修,有效耐用。其設計、安裝和使用應符合相應技術標準。

                  13.3.3 消毒設備可選擇臭氧發生器、紫外線消毒器和水箱自潔消毒器等,其設計、安裝和使用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13.3.4 臭氧發生器應設置尾氣消除裝置。

                  13.3.5 紫外線消毒器應具備對紫外線照射強度的在線檢測,并宜有自動清洗功能。

                  13.3.6 水箱自潔消毒器宜外置。

                  13.3.7 消毒劑的投加量應根據二次供水工程的特點、運行模式和總停留時間加以確定。設備最大投加量應滿足最不利條件下的消毒要求。

                  13.4 水質檢測

                  13.4.1 檢測儀表應具有現場顯示功能,具備標準通訊協議和接口,可實現數據的實時采集和遠程傳輸。

                  13.4.2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設備、新管網或者經改造的原有設備、管網、水池(箱),應當嚴格進行清洗消毒,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水質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管道和設備及其附件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水質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和進行水質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13.4.3 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管道和設備及其附件投入前水質采樣點須在進出水、管網末梢等處采集。

                  13.4.4 水質檢測記錄應存檔備案。

                  13.4.5 采樣點數量根據建筑面積的大小,按以下原則取其中最大值設置: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按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設置一個采樣點;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每1萬平方米建筑面積設置一個采樣點。

                  13.4.6 檢測項目按GB/T 17219中的項目進行檢測,并應增加檢測色度、濁度、嗅味及肉眼可見物、PH、大腸菌群、細菌總數、余氯、總硬度、氯化物、硝酸鹽氮、揮發酚、氰化物、砷、六價鉻、鐵、錳、鉛、紫外線強度、氨氮、亞硝酸鹽氮、耗氧量。

                  13.4.7 二次供水水池(箱)或其他供水設施采樣點的選擇應符合以下規定:

                  ——選擇離水池(箱)或疊壓式(無負壓)設備進、出水口最近的取水點分別作為進、出水采樣點;

                  ——水池(箱)進行正常清洗消毒或疊壓式(無負壓)設備正常運行的,從出水采樣點取樣檢測;

                  ——水池(箱)取樣檢測不合格須再次檢測、或因突發污染進行清洗消毒的,從進、出水采樣點取樣檢測;

                  ——當采樣點裝有濾網、過濾器等過濾裝置時,拆卸后再進行取樣檢測。

                  13.4.8 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與水質檢測頻率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標準要求。

                  13.4.9 二次供水水樣的采集、保存、運輸和檢驗應按GB/T 5750執行。

                  13.5 其他

                  13.5.1 新建工程竣工驗收水質檢測費用應含在工程建設費用中。

                  13.5.2 改建、擴建工程竣工驗收水質檢測費用可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14 電氣

                  14.1 電源系統

                  14.1.1 二次增壓供水泵站宜采用兩路電源供電。

                  14.1.2 根據用電負荷,選取合適電源電壓。

                  14.2 控制電源

                  14.2.1 低壓斷路器、接觸器控制電源采用AC220V。

                  14.2.2 控制柜總進線應設置三相相序保護裝置。

                  14.3 控制模式

                  14.3.1 開關柜上斷路器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不控制機泵的斷路器:開關柜上分斷、關合;

                  ——控制機泵的斷路器:開關柜上分斷、關合;機旁箱上控制;工控機(PLC屏)上控制。轉換開關在機旁箱上。

                  14.3.2 水泵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若二次供水工程規模較小,無單獨配電及控制室,則與機泵布置在一起。在控制箱(柜)上控制??刂葡洌ü瘢┰O置現場就地人工控制和遠程控制的轉換開關,控制箱(柜)上可以控制機泵的開、停;

                  ——若二次供水工程規模較大,有單獨配電控制室,有單獨的泵房。則設現場機旁箱控制及控制室PLC控制,現場機旁箱設置現場就地人工控制和遠程控制的轉換開關,箱上可以控制機泵的開、停;

                  ——水池(箱)應安裝液位儀。在自控狀態下,水池(箱)的進水管上的電動閥門根據水池的液位自動開閥、關閥。

                  14.3.3 對于電磁閥,可在現場箱上控制,該現場箱應與對應的機泵控制箱靠近布置?,F場機旁箱設置現場就地人工控制和遠程控制的轉換開關。

                  14.3.4 獨立泵房的排污系統應接入到PLC控制系統中。

                  14.3.5 其它設備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排水泵與液位開關組合,自成系統運行,有一個故障信號及運行控制信號與PLC系統連接,當出現故障時,發出報警;

                  ——通風系統根據時間自動運行,故障信號送入PLC,提供系統報警功能;

                  ——本站外建筑物的排水、通風不得影響本站對應系統的運行;

                  ——控制柜內應加裝自動除濕裝置。

                  14.4 設備布置

                      設備應選取合適位置布置,并根據環境做好防護措施。

                  14.5 故障監測及連鎖保護

                      設備應有過載、短路、過壓、缺相、欠壓、過熱和缺水等故障報警及自動保護功能。

                  14.6 設備安全

                  14.6.1 電氣裝置使用前,應確認具有國家指定機構的安全認證標志或其安全性能已經由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14.6.2 電氣裝置使用前,應確認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等級要求。

                  14.6.3 應掌握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保護方式和要求、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裝置或延長電氣線路,不得擅自增大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不得任意改變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和保護元件的規格。

                  14.6.4 當電氣裝置的絕緣或外殼損壞,可能導致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修復或更換。

                  14.6.5 長期放置不用的或新使用的用電設備、用電器,應經過安全檢查或試驗后才能投入使用。

                  14.6.6 在電源進線處靠近總配電箱(柜)處應設置總等電位聯結箱。

                  14.6.7 高壓開關柜應選擇金屬封閉、中置開關柜或環網開關柜,柜門關閉情況下,防護等級須達IP40;低壓開關柜應選擇抽出式成套開關設備,柜門關閉情況下,防護等級須達IP30。

                  14.6.8 控制柜內應配備散熱風扇和溫度控制器,環境溫度高于規定允許值時,系統應啟動風扇對控制系統進行降溫。

                  14.6.9 架空進出線穿墻套管須在墻上設置避雷器;高壓柜每段母線應設置避雷器,真空斷路器饋線回路應設置過電壓吸收裝置;低壓柜進線斷路器應設置避雷器,PLC饋線回路應設置過電壓吸收裝置;戶外配電箱(柜)進線應設置過電壓吸收裝置。

                  14.6.10 所有4mA~20mA模擬量輸入輸出信號加裝信號防雷。

                  14.6.11 控制柜電纜應采用下進下出線方式,電纜安裝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積水沿橋架流入電源柜。

                  14.6.12控制柜上方不得設有供水設施或充滿介質的管路系統。

                  14.6.13 設備金屬外殼應重復接地。

                   

                  15 自控與安防

                  15.1 自控

                  15.1.1 二次加壓的系統應采取全自動控制,并備有手動控制模式。

                  15.1.2 控制設備應符合GB 50055及GB/T 3797的規定。變頻調速供水電控柜(箱)應符合CJ/T 352的規定。

                  15.1.3 控制應遵循以下規定:

                  ——采用變頻調速供水設備時應每臺水泵單獨設置變頻器,變頻器額定輸出電流應與水泵電機的最大電流相符;

                  ——具備就地手動、自動控制和遠程控制方式;

                  ——采用變頻調速控制的,具備小流量保壓、自動穩壓等功能;

                  ——兩臺及以上水泵同時工作的,應具備自動切換、交替運行及先啟先停等功能。工作泵故障時,備用泵可自動工作;

                  ——顯示電源、水泵、消毒設備運行狀態信號,包括但不限于:運行/停止信號、電壓、電流、進、出水壓力、水池(箱)水位、故障報警、超高/超低水位報警、顯示機泵運行參數等;

                  ——具有水位自動控制功能。當水池(箱)水位下降到設定的低液位時,能自動停泵和報警;待水位恢復到設定的啟泵水位時,能自動啟泵;當水池(箱)出現超高液位時,能自動關閉進水閥門并報警。

                  15.1.4 保護應遵循以下規定:

                  ——電源應滿足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電氣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并符合相應技術標準要求;

                  ——應有過載、短路、漏電、過壓、缺相、欠壓、過熱和缺水、消毒設備故障、管網超壓等故障報警及自動保護功能。對可恢復的故障應能自動或手動消除,恢復正常運行。

                  15.1.5 控制設備應具備人機對話功能。界面采用中文清晰顯示,實時反映和記錄設備運行狀況。包括運行、停止、故障、電壓、電流、頻率、進、出水壓力、水池(箱)水位等。

                  15.1.6 應提供標準的通訊協議和接口,并具有遠程監控功能。包括數據和視頻的采集及傳送。

                  15.1.7 遠程監控能采集及設定泵房供水系統相關運行參數。數據采集包括電磁流量計(進水總管處)、壓力變送器(進、出水總管處)、余氯、PH、濁度等在線式儀表、多功能電量監測儀表、超聲波液位計(水池水位)等。

                  15.1.8 數據或信號種類和范圍應符合遠程調度指揮中心、實時或間隔性傳輸及具有網絡中斷自恢復功能。上傳數據應實行故障優先原則。

                  15.1.9 泵房配電系統應設置多功能電量監測儀表。

                  15.1.10 電氣控制柜內各接線端子標志應清晰,并附線路圖。

                  15.2 安防

                  15.2.1 泵房應設置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具備與中央監控中心聯動的功能。

                  15.2.2 安防監控系統宜包含視頻監視、門禁管理、語音對講、聲光報警4個子系統,其中視頻監視、門禁管理、語音對講系統應采用同一監控管理平臺,平臺軟件須采用分布式架構。

                  15.2.3 硬盤錄像機、門禁一體機、語音設備、聲光報警模塊等安防硬件應采用符合我國相關標準的合格品牌,具備以太網通訊模塊,通過“光纖寬帶+VPN”通信方式向監控中心上位機傳輸數據。

                  15.2.4 視頻監控應采用具有夜視功能的低照度、高分辨率攝像頭。

                  15.2.5 泵房應設置獨立式門禁系統。

                  15.2.6 泵房應設置語音對講單元。語音對講單元應由擴音器及麥克風組成,其音頻信號通過嵌入式硬盤錄像機傳送,為現場和遠程中控平臺建立實時通話環境。

                  15.2.7 應設置非正常進入泵房(包括清水池人孔)的入侵報警,并具備聲光報警功能。

                  15.2.8 視頻安防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應符合相應國家規范要求。

                  15.2.9 控制系統應根據人員權限設置相應密碼。

                  15.2.10 控制系統必須選用性能穩定、質量好的硬件,編制完善的控制軟件,必須考慮防止有人入侵破壞的可能性。

                  15.3 監控

                  15.3.1 應對電機水泵、閥門、其他設備及泵房環境等主要對象進行監控。

                  15.3.2 設備的運行進程中出現故障時,自控系統應確認故障來源,及時報警。故障的類型包括由I/O模塊輸入的硬接點以及PLC中產生的軟報警。

                  15.3.3 二次供水調度平臺中控室應設置自控系統監控服務器,辦公局域網應設置一臺信息服務器,各網絡之間通過硬件防火墻進行隔離。

                   

                  16 防恐

                  16.1 一般要求

                  16.1.1 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是城市供水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重點部位。

                  16.1.2 二次供水單位管理的加壓泵站(房)等重要的生產單位是城市供水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重點單位。

                  16.1.3 二次供水反恐怖防范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各項反恐怖防范技術措施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16.1.4 二次供水各項反恐怖防范措施應均衡兼容、全面整合資源,將傳統安全管理與反恐怖防范措施緊密結合,做到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妥善處置。

                  16.1.5 二次供水反恐怖防范既要重視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防范,又要注意供水系統的整體防范。

                  16.2 防范目標的分類和分級

                  16.2.1 根據城市供水服務人口以及遭受恐怖襲擊后可能造成的損失、危害和影響等因素,本規范將城市供水單位劃分為二個反恐怖防范類別:公共供水企業為I類;居民建筑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為Ⅱ類。

                  16.2.2 二次供水單位應建立反恐怖防范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反恐怖防范工作例會制度、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現場管理制度、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安全檢查制度、反恐怖防范工作報告與處置管理制度、反恐怖防范工作獎懲辦法等。

                  16.3 人防

                  16.3.1 二次供水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負責人及反恐怖防范專職、兼職人員應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16.3.2 居民建筑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宜在反恐怖防范工作機構中設置供水反恐怖防范專職和兼職人員。

                  16.3.3 居民建筑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按要求落實泵房、水池(箱)的人防措施。加強巡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泵房、水池(箱)區域,具備條件的二次加壓泵站宜24小時值守。

                  16.4 物防

                  16.4.1 重點單位應沿周界設置封閉設施。周界圍墻外沿高度不應低于2m,上沿宜平直。其建筑結構應能滿足周界入侵探測裝置安裝的要求。敞開式水處理構筑物宜遠離圍墻設置(30m以上),圍墻宜采用實心圍墻。

                  16.4.2 居民建筑二次供水設施水池(箱)附近和泵房內嚴禁堆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其他影響供水安全的物品。

                  16.5 技防

                  16.5.1 二次供水單位的視頻監控系統應符合GB 50395的相關要求。

                  16.5.2 監控系統的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關鍵區域監控不留死角;

                  ——監控攝像頭應能24小時不間斷記錄監控的全過程;

                  ——關鍵區域和重點部位出入口的監控攝像頭能清楚辨別出入人員的面部特征及機動車牌號;

                  ——監控中心(室)應具備24小時不間斷工作條件,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監控人員;

                  ——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須留存90日備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刪改或擴散;

                  ——氯(氨)儲存間的監控攝像安裝在室內時,應采取防爆、防腐蝕措施。

                  16.5.3 二次供水設施設備與二次供水單位聯網的入侵報警系統應符合GB 50394的相關規定。

                   

                  17 施工及安裝

                  17.1 一般規定

                  17.1.1 施工單位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經過施工圖審查合格后的施工圖紙施工。

                  17.1.2 施工力量、施工場地及施工機具,應具備安全施工條件。

                  17.1.3 隱蔽工程應經過中間驗收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7.1.4 二次供水工程施工應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7.2 設備安裝

                  17.2.1 設備的安裝應按施工圖和工藝要求進行,壓力、液位、電壓、頻率等監控儀表的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精度等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不得少裝、漏裝。

                  17.2.2 材料和設備在安裝前應核對、復驗,并做好衛生清潔及防護工作。

                  17.2.3 設備基礎尺寸、強度和地腳螺栓孔位置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要求。

                  17.2.4 設備安裝位置應滿足安全運行、清潔消毒、維護檢修要求。

                  17.2.5 水泵安裝應符合GB 50275的規定。

                  17.2.6 電控柜(箱)的安裝應符合GB 50303的規定。

                  17.3 管道的敷設與安裝

                  17.3.1 管道敷設及安裝應執行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

                  17.3.2 二次供水的建筑物引入管與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水平凈距不宜小于0m,引入管應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管網或閥門井、水表井;引入管的轉彎處宜設支墩;當穿越承重墻或基礎時,應預留洞口或鋼套管;穿越地下室外墻處應預埋防水套管。

                  17.3.3 二次供水室外管道與建筑物外墻平行敷設的凈距不宜小于0m,且不得影響建筑物基礎;供水管與污水管的最小水平凈距應為0.8m,交叉時供水管應在污水管上方,且接口不應重疊,最小垂直凈距應為0.1 m,達不到要求的應采取保護措施。

                  17.3.4 管道安裝時管道內和接口處應清潔無污物,安裝過程中應嚴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施工中斷和結束后應對敞口部位采取臨時封堵措施。

                  17.3.5 埋地管道采用非金屬管道時,必須在管道上端20mm~30mm處埋設金屬示蹤線。

                  17.3.6 新舊管道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連接方式宜采用不停水的開口方式;

                  ——需要停水的新舊管道連接施工,應采取措施,保證在24h內恢復供水。

                  17.4 管道試壓

                  17.4.1 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須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須做灌水試驗。管道試壓應符合GB50242及有關標準的規定。

                  17.4.2 設計未注明時,相關材質的管道系統試驗壓力應為管道工作壓力的5倍,且不得小于0.60MPa。

                  17.4.3 暗裝管道隱蔽前須試壓及驗收。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應拆除或采取隔離措施。

                  17.4.4水管道水壓試驗后、竣工驗收前應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沖洗消毒。沖洗時應避開用水高峰期,以流速不小于0m/s的沖洗水連續沖洗,直至出水口處濁度、色度與入水口處沖水濁度、色度一致為止。

                  17.5 閥門安裝

                  17.5.1 閥門安裝前應進行強度和嚴密性試驗。

                  17.5.2 閥門應安裝在易操作和方便檢修的位置。

                  17.5.3 室外閥門宜安裝在閥門井內或采用閥門套筒。

                  17.6 水表安裝

                  17.6.1 水表安裝應符合GB/T 778.5外,尚應滿足下列規定:

                  ——水表及計量顯示裝置安裝位置應便于讀數、安裝和檢修;

                  ——臥式水表應保證水平安裝;

                  ——水表安裝應符合水表特性要求,滿足上、下游對直管長度要求;

                  ——水表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17.6.2 水表安裝應按標識,水平安裝或垂直安裝。管道水流方向與表殼上的箭頭指示方向應一致。

                  17.6.3 水表的安裝應使其在正常情況下完全充滿水。

                  17.6.4 水表宜配備過濾器,安裝在其進口或在上游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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